重點建設項目工地降噪到底該怎么辦?
【谷騰環(huán)保網訊】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官網日前公布了今年1月—7月全市噪聲投訴高發(fā)的10個點位情況。筆者查詢發(fā)現,這10個點位均為施工工地,而且涉及多個北京市重點建設項目,如棚戶區(qū)改造安置房項目、副中心交通樞紐站、軌道交通22號線(平谷線)、中國人民大學通州新校區(qū)項目等。作為重點建設工程,這些項目本身受到的關注度就很高,不僅要在施工質量上打造樣板工程,更應該成為文明施工的樣板。
近年來,噪聲投訴一直居高不下,建筑施工噪聲更是投訴的焦點之一。可以說,施工噪聲擾民問題是城市管理的頑疾,不僅嚴重影響了百姓生活,也損害了建筑業(yè)的整體形象。以北京市此次公布的10個點位為例,這些重點工程、民生工程與百姓的未來幸福息息相關,但現在也確實給百姓生活帶來了困擾。筆者認為,要處理好這一矛盾,建設單位和施工方需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去年開始實施的《噪聲污染防治法》明確規(guī)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將噪聲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施工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的噪聲污染防治責任。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制定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振動、降低噪聲。建設單位應當監(jiān)督施工單位落實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qū)域施工作業(yè),應當優(yōu)先使用低噪聲施工工藝和設備。同時明確,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qū)域內,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yè),確需在夜間進行施工作業(yè)的,應當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準予夜間施工的批準文件。
這就要求建設單位和施工方要對自身可能產生的噪聲污染擾民問題心中有數,并將應對措施準備充足,努力將噪聲污染降到最低。但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一些建設單位和施工方總是企圖“投機取巧”。比如,一些施工方在未取得夜間施工批準文件的情況下進行夜間施工,據媒體報道,施工方通常會以“施工工藝要求必須連續(xù)施工”“如果停止會存在安全問題”“大型作業(yè)車輛白天無法進入五環(huán)”等原因為自己申辯,甚至出現屢罰屢犯的情況。
筆者居住的小區(qū)旁邊曾經是一個集體租賃住房建設工地,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從早到晚都能看到渣土車進進出出。仔細觀察后,筆者發(fā)現一個奇怪的現象:白天的渣土車行駛速度較慢,而且車輛都按照要求進行了苫蓋,但晚上就變了一個模樣,不僅車速更快,而且裝載的渣土更多,苫蓋也省略了。這樣一來,不僅噪聲擾民嚴重,道路遺撒問題同樣嚴重。
《噪聲污染防治法》規(guī)定,國家鼓勵排放噪聲的單位、個人和公共場所管理者與受到噪聲侵害的單位和個人友好協(xié)商,通過調整生產經營時間、施工作業(yè)時間,采取減少振動、降低噪聲措施,支付補償金、異地安置等方式,妥善解決噪聲糾紛。北京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聯合印發(fā)的《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確,建設單位應對夜間施工噪聲影響范圍內實際居住人進行補償,根據檢測報告和現場核實,確定須補償的居民范圍,簽訂補償協(xié)議。但是,給了補償之后,就能肆意擾民施工了嗎?
可以說,在眾多噪聲污染中,夜間的噪聲是最讓人無法忍受的。夜深人靜的環(huán)境,讓機器的轟鳴聲、車輛運行聲更加刺耳,會讓人焦慮煩躁、難以入眠。對于受到噪聲影響的這些人來說,相比微不足道的補償款,他們更期待能夠安然入夢的環(huán)境。
城市發(fā)展離不開必要的施工,人們對此也能理解,但不能因此置居民利益于不顧。因此,如果把噪聲補償當成擾民的擋箭牌,不僅有違公眾意愿,更背離了制度設置的初衷。對于建設單位來說,哪怕達成了補償協(xié)議,給付了補償金額,也應該盡最大努力把噪聲降下來,努力做到施工少擾民、不擾民。更為重要的是,這些重點工程的承建方都是有著央企、國企背景的大企業(yè),更應該成為履行社會責任的標桿,在建設噪聲施工擾民方面做出表率,還公眾一個安寧的生活工作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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