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泉水新國標嚴禁異地灌裝 下月起須標示水源點
更新時間:2009-09-2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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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0月1日起,新的飲用礦泉水強制性國家標準《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08)將正式實施。新國標明確要求,天然礦泉水不得用容器將原水運至異地進行灌裝;對預包裝飲用天然礦泉水須標示水源點名稱;當氟含量大于1.0mg/L時,應(yīng)標注“含氟”字樣以及除非經(jīng)國家有關(guān)部門審批認可,否則標簽上不得聲稱有醫(yī)療作用。
正常情況下,水中不含溴酸鹽,但普遍含有溴化物。當用臭氧對水消毒時,溴化物與臭氧反應(yīng),氧化后會生成溴酸鹽,溴酸鹽被國際癌癥研究中心列為有可能致癌的物質(zhì)。因此,在經(jīng)過多次研究之后,新國標最終將溴酸鹽的限值初定為0.01mg/L,即每升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的溴酸鹽含量不得超過0.01毫克。
新國標的另一個重要變化,是刪除了菌落總數(shù)指標的要求。在取消菌落總數(shù)指標的同時,增加了糞鏈球菌等3項微生物的指標限量,規(guī)定取樣250mL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糞鏈球菌等3項致病菌含量均為“0”。增加這三項致病菌指標要求,將為提升天然礦泉水的食用安全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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