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平衡計算
《北京地區(qū)建設工程規(guī)劃設計通則》規(guī)定,建設工程綠化用地面積占建設用地面積的比例:“凡符合規(guī)劃標準的新建居住區(qū)、居住小區(qū)(居住人口7000人以上或建設用地面積10公頃以上),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執(zhí)行”。為確定利用綠化面積構建人工濕地的可能性,進行占地平衡分析。
有資料表明,濕地的去除負荷在我國南北方的差異較大。以北方內(nèi)蒙古赤峰中試系統(tǒng)去除負荷為例,BOD5去除負荷為25.38(夏)~15.50(冬)g/m2.d。按照冬季負荷進行計算,假設人均日排放BOD5的污染負荷為20~35g/人.d,按照每人每天排放的全部污水凈化至中水回用的標準,人均占有濕地面積為1.2~2.1m2/人.d。
以組團為例,進行詳細的用地平衡指標計算。表3為組團內(nèi)人工濕地占綠地面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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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人工濕地處理工藝的出水水質(zhì)能夠滿足城市中水回用的要求,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如有機質(zhì)積累引起的填料堵塞、占地面大、受季節(jié)影響嚴重、對細菌及病原體的去除等。但通過采取相應的措施,這些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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