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強制時代”如何落地?
垃圾分類的執(zhí)法處罰細則來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已經施行,上海城管部門也隨即同步開展執(zhí)法。
根據(jù)《條例》規(guī)定,個人和單位也是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不按規(guī)定投放可處罰款。其中,個人違反規(guī)定又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在實際執(zhí)法中,什么情況算“拒不改正”?怎么能證明責任主體違反規(guī)定?拍的照片視頻,能否作為證據(jù)被采納?對于“屢勸屢犯”者,又會如何處理?為此,上海市城管執(zhí)法局出臺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查處規(guī)定》(以下簡稱《查處規(guī)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以下簡稱《裁量基準》)兩份文件,對執(zhí)法細則進行了明確。
中國上海,已經進入垃圾分類強制時代,自7月1日起,便進入“現(xiàn)在進行時”,可以肯定地說,這場大戰(zhàn),對于上海市民和市政府來說,作為“國際大都市”而舉世矚目,肯定贏,也必須贏;但,贏得是否圓滿,還得看以下“四與”。
一看“長”與“短”。不像當年的煙花爆竹禁放可以速戰(zhàn)速決,天生的,垃圾分類注定是場持久戰(zhàn)。盡管人大有立法,盡管政府相關部門事前有宣傳,也有廣告,并配套《查處規(guī)定》和《裁量基準》等等,但,生活垃圾名目繁多,且關涉千家萬戶,實際操作起來,肯定得有一個磨合的過程;而這個磨合過程,說時間“短”一點,估計起碼要一年左右;說時間“長”一點,有可能要三到五年,才要談得上圓滿。
二看“粗”與“細”。什么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四大原則,家喻戶曉,這是說“粗”,也就是“粗放分類易”;但,難在“細”,“細節(jié)決定成敗”,譬如說,喝剩的飲料,其中的液體部分和其包裝當分別歸為哪類垃圾桶內,如此等等,須“細”到針針線線,“細”到塊塊片片,馬虎不得,隨意不得。這期間,可能一桶兩桶的垃圾分類沒問題,但,千車萬車的垃圾有沒有準確分類,這便考驗著“執(zhí)政能力”。
三看“寬”與“嚴”。上海垃圾分類處罰細則來了,這個“處罰細則”,并非一上來就是罰款,而是要求有“整改前置”,罰款的前提是“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也即“先禮后兵”,要允許大家有一個“學習的過程”;但,在這一過程中,除了執(zhí)法者“不分親疏”之外,而在時間上不可失之于“寬”。也就是說,“學習”要有一個期限,你不能一年兩年之后還是說自己“不懂”,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街道與街道之間,要有“搖號抽查”及評比,對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直接責任者與領導責任者,問題嚴重的,當從嚴問責,以倒逼基層單位在收集垃圾的過程中“嚴格分類”,這類的問責同樣不可“失之于寬”。
四看“監(jiān)督”與“被監(jiān)督”。垃圾分類,猶如一枚硬幣有兩面。正面看,城管部門直至物業(yè)方面是“監(jiān)督者”,包括志愿者在內,他們有權監(jiān)督居民和單位是否準確分類,必要時,城管部門行使罰款權,而有關垃圾的產生者,也即廣大居民,都是被監(jiān)督者;反面看,廣大市民也是垃圾分類工作的監(jiān)督者,他們有權監(jiān)督政府部門,包括基層負責垃圾分類的工作人員,一是監(jiān)督他們是不是“細致準確”而“嚴字當頭”,二是監(jiān)督他們是不是“一碗水端平”。畢竟,垃圾分類是一場人民戰(zhàn)爭,而“兵民是勝利之本”。
“肯定贏,也必須贏。”我們之所以有理由相信,還是那兩句老話:“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共產黨就最講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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