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fā):青島重修大氣污染應急預案 重污染將停課
為有效預防應對重污染天氣,降低危害程度,青島市環(huán)保局總結近年來重污染天氣應對經驗,按照《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精神,對《青島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并經市政府同意于10月10日印發(fā)實施。新的預案主要修訂了四大方面。
新的預案規(guī)定,I級應急響應措施為,主城區(qū)和城鄉(xiāng)結合部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臨時停課;停止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之外的一切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生產活動。
增加了風險評估章節(jié)
分析了我市大氣污染的來源,認為燃煤、工業(yè)、機動車、建筑和道路揚塵等主要排放源污染物排放量大,不利的氣象條件,外來污染和本地污染的疊加是引發(fā)重污染天氣的直接、間接原因。
調整了重污染天氣分級
按照重污染天氣嚴重性和持續(xù)時間,將原有的兩級調整為3級,分為重度(連續(xù)3天及以上發(fā)生重度污染天氣(AQI>200))、嚴重(連續(xù)3天及以上發(fā)生嚴重污染天氣(AQI>300))、極嚴重(1天及以上發(fā)生極嚴重污染天氣(AQI≥500))三個級別。預警和應急響應分級也進行了對應調整。
增加了成員單位
在原有14家成員單位基礎上,增加了市農委、市工商局、青島供電公司作為成員單位,按照職責開展相關領域重污染天氣的預防應對。
調整了應急處置措施
將原預案II級響應措施調整為III級響應措施,并增加了火電、鋼鐵、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業(yè)實施限排措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30%以上;主城區(qū)內非集中供熱燃煤工業(yè)鍋爐在日常運行的基礎上限產30%以上;主城區(qū)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將原有I級響應措施調整為II級響應措施,并增加了火電、鋼鐵、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業(yè)實施限產措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累計削減60%以上;將原有II級響應措施中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嚴格控制辦公車輛使用,每日停駛部分公務車輛保留,并明確了停駛數量。I級應急響應措施為,主城區(qū)和城鄉(xiāng)結合部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臨時停課;停止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之外的一切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生產活動。
修訂后的預案還對預警程序、預警響應措施、信息報告及發(fā)布程序、調查評估、應急保障等進行了完善。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huán)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