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15位省長廳長當“河長”
“治污不治官,一切都免談。”這是坊間對環(huán)境治理問題的一句流行語。
江蘇省委常委、無錫市委書記楊衛(wèi)澤亦有同感。他認為,“在現(xiàn)實中,雖然不能說解決了‘官’的問題就能解決污染問題,但可以肯定的是解決了‘官’的問題,污染問題的解決就會大有成效”。
治湖先治水,治水先治河。2007年8月,一項“領導掛牌治水”制度在無錫浮出水面:重點斷面水質由市領導和各市(縣)、區(qū)主要領導擔任河長,實行屬地負責,實施綜合整治。“河長”主要職責是督辦河流水質的改善工作,真正將各項治污措施落實到位。
楊衛(wèi)澤擔任了無錫市區(qū)主要入湖河流直湖港的“河長”。說干就干,他率隊首先乘船對直湖港污染源、水質狀況進行實地檢查,現(xiàn)場分析來自京杭運河和錫溧運河等上游的劣質客水的水量與濃度,了解沿河兩岸工業(yè)、農業(yè)、生活及航運等對水體污染的影響。上岸后,立刻召開相關會議部署工作。他還要求所有“河長”,根據(jù)每一條入湖河道的不同情況,找“病因”、開“藥方”、動“手術”,確保水質按期達標。
制度完善一小步,發(fā)展前進一大步。據(jù)無錫市環(huán)保局局長劉亞明介紹,至2008年3月,全面覆蓋無錫行政區(qū)劃的79個考核斷面達標率已經(jīng)從“河長制”實施之初的53.2%上升到71.1%。難怪當?shù)厝藨蚍Q:“河長上崗,水質變樣”!
對于“領導責任”在科學治太中的作用,江蘇省委書記梁保華高度重視。他多次強調,堅持科學治太、鐵腕治污,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實行嚴格責任制,切實把防控藍藻暴發(fā)和綜合治理太湖水污染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在認真總結的基礎上,2008年,我江蘇省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長制”。當年6月,包括江蘇省長羅志軍在內的15位江蘇省級、廳級官員一起領到了一個新官銜——太湖入湖河流“河長”,他們將與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員形成“雙河長制”,共同負責15條河流的水污染防治。
“河長”領銜,唱響了一曲曲攻堅克難、標本兼治的好戲。
2008年12月13日,望虞河“河長”、江蘇省長羅志軍在踏勘了望虞河及周邊整治情況后指出,要加快整治伯瀆港水環(huán)境,使望虞河成為一條清水通道,還要堅持改造沿河環(huán)境,造福當代、造福子孫。
2008年8月12日,江蘇省委常委、常務副江蘇省長趙克志考察了由其擔任“河長”的漕橋河上的幾個斷面水質情況,并仔細察看雪堰鎮(zhèn)仁莊村、雅浦村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為綜合整治擂鼓助威。
2009年3月11日,武進港“河長”、江蘇省委常委、副江蘇省長黃莉新對武進港的清淤、綠化、畜禽養(yǎng)殖整治、點源治理等工作進行了詳細的詢問和了解。
2008年12月31日,副江蘇省長史和平出席了由其擔任“河長”的社瀆港水環(huán)境綜合整治規(guī)劃專家評審會……
“‘河長制’是中國現(xiàn)有體制下,如何讓行政首長真正對環(huán)境負責的突破和創(chuàng)新。”江蘇省太湖辦主任朱鐵軍分析說,實踐證明,“雙河長制”把各級黨政領導真正推到了第一責任人的位置,把治理成效同政績直接掛鉤,促使各級黨政領導更深刻地統(tǒng)籌考慮經(jīng)濟發(fā)展與環(huán)境保護關系,最大程度地整合了各級政府的執(zhí)行力,真正落實了各級領導具體的水環(huán)境治理的責任。
最新監(jiān)測顯示,目前,實行了“雙河長制”的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中,劣V類河流數(shù)量由2007年的9條減少到3條,有10條河流水質改善了1—3個級別。
“玉鑒瓊田三萬頃,看我扁舟一葉。”人們有理由相信,江蘇的苦心孤詣不會白費。山光,水色,漁帆,白云,濤聲,這樣的太湖碧波美景一定會重現(xiàn)江南!(杭春燕 肖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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