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供水公司濫收費被罰
更新時間:2008-03-20 15:56
來源: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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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限定用水戶最低用水量,并以此為據(jù)收費。日前,硯山縣供水有限責任公司已因自己的違規(guī)行為被工商部門處罰。
去年年底,硯山縣工商局對作為公用企業(yè)的硯山縣供水有限責任公司強制限定用水戶最低用水量一案進行調(diào)查。據(jù)查,自2004年4月起,硯山縣供水有限責任公司以彌補線水、偷水、滴漏和水表失靈造成的損失為由,強制用水戶每戶每月最低用水量3噸,即使用不到3噸也按3噸收費,若不交費就采取斷水等強制措施。至案發(fā)時止,該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濫收費用共計7.37萬元。
硯山縣供水有限責任公司壟斷經(jīng)營限定用水戶最低用水量并以斷水等手段強行收取底度費用的行為,已違反了《云南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的規(guī)定。硯山縣工商局依據(jù)條例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規(guī)行為,并處罰款6萬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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